衡水市群艺馆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参与基层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文化艺术专长和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各级文化志愿组织开展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无偿为基层文化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团体和个人。
第三条 文化志愿者服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分级管理,自愿参与、就近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市群艺馆设有文化志愿者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文化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确保志愿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县文化馆分别设有文化志愿者工作管理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志愿者的工作管理,实现文化志愿者招募和服务工作的便利化。
第五条 管理
(一)各级文化志愿者工作中心要在文化志愿者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管理下,规划、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类文化活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
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推广;
2.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服务;
3.公益性的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
4.公益性展览的筹备、讲解;
5.协助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 参与国内外文化志愿者交流活动;
7. 开展文化志愿者的理论研究;
8. 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
(二)各级文化志愿者工作中心要建立、健全包括文化志愿者基本状况、服务情况、累计服务时间等文化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和信息技术,逐步实现网上招募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文化志愿者的个人信息。
(三)文化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服务时间以小时为单位。
(四)各级文化志愿者管理中心制定规划,责成工作站采取常规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文化志愿者进行综合培训。常规培训重点加强文化志愿者对于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工作理念、必备知识、基础技能等内容培训;岗前培训重点加强项目介绍、工作要求及安全教育等内容,提高文化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文化素质。
第三章 招 募
第六条 文化志愿者包括团体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
(一)团体志愿者。各级各类有志于为基层群众文化发展繁荣志愿服务的文化事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团体,如专业和民间艺术表演团体等。
(二)个人志愿者。有志于文化志愿服务的专业和民间文艺院团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及文化企业的从业人员、有文化艺术专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大中专学生。
(三)县级文化志愿者。到县文化馆咨询、报名。
第七条 文化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热心公益文化事业,自愿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具备从事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所要求的人文素养以及专业知识或服务技能;
(四)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
(五)具有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第八条 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设立文化志愿者工作站,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文化志愿者的招募,组织文化志愿者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招募志愿者要向同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纳入本地文化志愿者队伍统一管理。
第九条 招募程序
(一)申请注册文化志愿者的团队(请填写附件2、3)或个人(请填写附件4)可直接向文化志愿者工作站提出申请。
附件1、衡水市文化志愿者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2、衡水市文化志愿团队申请表
3、衡水市文化志愿团队成员名册
4、衡水市文化志愿者申请表
(二)对申请注册的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并颁发文化志愿者证书。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文化志愿者管理部门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二)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三)对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的累计时间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文化志愿者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行为;
(五)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
(六)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激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 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实行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依据文化志愿者服务时间,参加文化志愿服务累计达30小时为"一星志愿者",60小时为"二星志愿者",100小时为"三星志愿者",200小时为"四星志愿者",300小时为"五星志愿者"。各级文化志愿者管理办公室须向志愿者发放由市文广新局统一印制的"星级文化志愿者证书"。
第十三条 建立文化志愿者表彰机制,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社会公论好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各级文化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将定期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星级"文化志愿者典型。
第六章 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 文化志愿者(团队及个人)因故退出,应向申请注册的文化志愿者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办理退出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文化志愿者工作站可取消其文化志愿者资格,办理退出注销手续,并通知本人(团队)。
(一)违反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受损害的;
(三)以文化志愿者或者服务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文化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并损害了服务单位声誉的;
(四)文化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服务项目活动的。
附件1:衡水市文化志愿者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附件2衡水市文化志愿者团队报名表
附件3:衡水市文化志愿者团队成员名册
附件4:衡水市文化志愿者登记表
衡水市群众艺术馆
2014年4月
附件1:
衡水市文化志愿者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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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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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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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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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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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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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西路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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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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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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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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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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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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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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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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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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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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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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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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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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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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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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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户口所在地属于桃城区的请到桃城区文化馆报名。
附件2衡水市文化志愿者团队报名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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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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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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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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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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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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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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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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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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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私企;□国企;□合资;□外资;□学校;
□ 社会团体;□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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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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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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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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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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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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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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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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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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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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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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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之前是否成立志愿者团队、原有义工人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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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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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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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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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衡水市文化志愿者团队成员名册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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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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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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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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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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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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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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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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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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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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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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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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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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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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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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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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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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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衡水市文化志愿者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欢迎参加衡水市文化志愿者队伍。以下项目请认真填写完整(便于组织者安排),公开印发的编组资料只体现姓名、工作单位和手机,如需保密请加*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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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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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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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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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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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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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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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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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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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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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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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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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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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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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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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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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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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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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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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志愿服务项目 □特色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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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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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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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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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周六□周日□随时随地□不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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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担任
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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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组织管理策划工作所需条件:业余时间较为充分、热心公益、愿意服务大家、善于沟通协调,具备上网条件或较常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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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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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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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志愿服务
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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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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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文化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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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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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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